“财运通” 存款业务是指单位客户在存入存款时,不约定存期,支取存款时按实际存期所对应的整存整取或通知存款利率档次计付利息的一种单位存款。 计息规则 “财运通”计息规则:“财运通”存款业务实际存款天数所达到最长期限档次部分按此期限所对应的开户日(存入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利率档次计息,剩余部分所达到最长期限档次部分按此期限所对应的起始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整存整取利率档次计息,以此类推;若实际存期或剩余部分天数在七天以上(含)不满三个月的,则该部分天数全部按照支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若存期或剩余部分天数在七天以内的,则该部分天数全部按照支取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例:单位客户“财运通”存单上存款金额100万元,开户日为2008年9月10日,支取日为2010年6月28日,实际存期为1年9个月零18天,该客户的该笔存款将分段计息,即分为四个档次的利率:前一年期限享受2008年9月1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一年期双整利率,接下来的半年期限享受2009年9月1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六个月期双整利率,再三个月期限享受2010年3月10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三个月期双整利率,余下的18天享受2010年6月28日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七天通知存款利率。 业务特点 定期收益、活期便利。 业务办理规定 1、开户 我行各营业网点均可办理“财运通”存款业务,50万元起存,多存不限。 2、支取 (1)部分支取 “财运通”存款可办理部分支取业务,但要求最低支取金额为10万元且保证最低留存金额为50万元,部分支取本金按适用利率计息,剩余本金部分不作变动。 (2)销户
“财运通”存款办理销户业务时,本金按适用利率计息。 |